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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內容
江西省企業三證合一登記申請材料目錄及申請表格
 

項目內容

1、有限責任公司設立登記

申請材料

材料名稱

備注

1、《公司登記(備案)申請書》。

一式四份,工商、質監、國稅、地稅各一份

2、全體股東簽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權委托書》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證件復印件。

 

3、全體股東簽署的公司章程。

一式三份,工商、國稅、地稅各一份

4、股東的主體資格證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證件復印件。

 

5、董事、監事和經理的任職文件(股東會決議由股東簽署,董事會決議由董事簽字)及身份證件復印件(粘帖于《董事、監事、經理信息》附表)。

 

6、法定代表人任職文件(股東會決議由股東簽署,董事會決議由董事簽字)及身份證件復印件(粘帖于《法定代表人信息》附表)。

《法定代表人信息》附表一式四份,工商、質監、國稅、地稅各一份

7、住所使用證明。

 

8、《企業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

 

9、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規定設立有限責任公司必須報經批準的,提交有關的批準文件或者許可證書復印件。

 

10、公司申請登記的經營范圍中有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規定必須在登記前報經批準的項目,提交有關的批準文件或者許可證書復印件或許可證明。

 


項目內容

2、股份有限公司設立登記

申請材料

材料名稱

備注

1、《公司登記(備案)申請書》。

一式四份,工商、質監、國稅、地稅各一份

2、董事會簽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權委托書》(由全體董事簽字)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證件復印件。

 

3、發起設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提交由發起人簽署的股東大會決議或股東大會會議紀錄,募集設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提交由會議主持人和出席會議的董事簽署的創立大會會議記錄。決議或紀錄應包含董事、監事任職等有關內容。

 

4、全體發起人簽署或者全體董事簽字的公司章程。

一式三份,工商、國稅、地稅各一份

5、發起人的主體資格證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證件復印件。

 

6、募集設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提交依法設立的驗資機構出具的驗資證明。涉及發起人首次出資是非貨幣財產的,提交已辦理財產權轉移手續的證明文件。

 

7、董事、監事(可包含在股東大會決議或會議紀錄中)和經理的任職文件及身份證件復印件(粘帖于《董事、監事、經理信息》附表)。

 

8、法定代表人任職文件(董事簽字的董事會決議)及身份證件復印件(粘帖于《法定代表人信息》附表)。

《法定代表人信息》附表一式四份,工商、質監、國稅、地稅各一份

9、住所使用證明。

 

10、《企業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

 

11、募集設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開發行股票的應提交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的核準文件。

 

12、公司申請登記的經營范圍中有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規定必須在登記前報經批準的項目,提交有關的批準文件或者許可證書復印件或許可證明。

 

13、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規定設立股份有限公司必須報經批準的,提交有關的批準文件或者許可證書復印件。

 

 


項目內容

3、公司變更登記

申請材料

材料名稱

備注

1、《公司登記(備案)申請書》。

一式四份,工商、質監、國稅、地稅各一份

2、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權委托書》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證件復印件。

 

3、關于修改公司章程的決議、決定。

 

4、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或股東蓋章或簽字)。

 

5、擬變更事項相關證明文件。

法定代表人變更提交《法定代表人信息》附表一式四份,工商、質監、國稅、地稅各一份;其他變更提交相關證明文件一式三份,工商、國稅、地稅各一份

6、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規定公司變更事項必須報經批準的,提交有關的批準文件或者許可證書復印件。

一式三份,工商、國稅、地稅各一份

7、公司營業執照(或復印件)。

 

 

 

項目內容

4、公司注銷登記

申請材料

材料名稱

備注

1、由公司清算組負責人簽署的《公司注銷登記申請書》。公司破產程序終結后辦理注銷登記的,由破產管理人簽署。

 

2、公司清算組負責人簽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權委托書》及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證件復印件。

 

3、人民法院的破產裁定、解散裁判文書,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的決議或者決定,行政機關責令關閉或者公司被撤銷的文件。

 

4、股東會、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或者人民法院、公司批準機關備案、確認清算報告的確認文件。公司破產程序終結后辦理注銷登記的,不提交此項材料。

 

5、經確認清算報告。公司破產程序終結后辦理注銷登記的不提交此項材料,提交人民法院關于破產程序終結的裁定書。

 

6、清算組成員《備案通知書》。公司破產程序終結后辦理注銷登記的,不提交此項材料。

 

7、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提交的其他文件;國有獨資公司申請注銷登記,還應當提交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的決定,其中,國務院確定的重要的國有獨資公司,還應當提交本級人民政府的批準文件。設有分公司的公司申請注銷登記,還應當提交分公司的注銷登記證明。

 

8、公司營業執照正、副本。

 

9、工商部門出具的《核準注銷登記通知書》復印件。

質監

10、《注銷稅務登記申請審批表》。

一式四份,國稅、地稅各兩份

 

項目內容

5、分公司設立登記

申請材料

材料名稱

備注

1、《分公司登記申請書》。

一式四份,工商、質監、國稅、地稅各一份

2、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權委托書》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證件復印件。

 

3、公司章程復印件。

一式三份,工商、國稅、地稅各一份

4、公司營業執照復印件。

 

5、分公司營業場所使用證明。

 

6、公司出具的分公司負責人的任職文件及身份證件復印件(粘帖于《負責人信息》附表)。

《負責人信息》附表一式四份,工商、質監、國稅、地稅各一份

7、分公司申請登記的經營范圍中有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規定必須在登記前報經批準的項目,提交有關的批準文件或者許可證書復印件或許可證明;分公司的經營范圍不得超出公司的經營范圍。

 

8、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規定設立分公司必須報經批準的,提交有關的批準文件或者許可證書復印件。

 

9、總機構稅務登記證(或“三證合一”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兩份,國稅、地稅各一份

 


項目內容

6、分公司變更登記

申請材料

材料名稱

備注

1、《分公司登記申請書》。

一式四份,工商、質監、國稅、地稅各一份

2、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權委托書》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證件復印件。

 

3、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分公司變更登記事項必須報經批準的,提交有關的批準文件或者許可證書復印件。

一式三份,工商、國稅、地稅各一份

4、因公司名稱變更而申請變更分公司名稱的,提交公司登記機關出具公司《準予變更登記通知書》復印件、變更后公司《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

一式三份,工商、國稅、地稅各一份

5、分公司變更經營范圍的,提交公司營業執照復印件。分公司變更后經營范圍涉及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規定必須在登記前報經批準的項目,提交有關的批準文件或者許可證書復印件或許可證明。

一式三份,工商、國稅、地稅各一份

6、分公司變更營業場所的,提交變更后營業場所的使用證明。

一式三份,工商、國稅、地稅各一份

7、分公司變更負責人的,提交公司出具的原任分公司負責人的免職文件和新任負責人的任職文件。

《負責人信息》附表一式四份,工商、質監、國稅、地稅各一份

8、分公司營業執照(或復印件)。

 

 


項目內容

7、分公司注銷登記

申請材料

材料名稱

備注

1、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分公司登記申請書》。

 

2、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權委托書》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證件復印件。

 

3、分公司營業執照正、副本。

 

4、工商部門出具的《核準注銷登記通知書》復印件。

質監

5、《注銷稅務登記申請審批表》。

一式四份,國稅、地稅各兩份

 


項目內容

8、非公司企業法人設立登記

申請材料

材料名稱

備注

1、組建負責人簽署的《非公司企業法人登記(備案)申請書》。

一式四份,工商、質監、國稅、地稅各一份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權委托書》(主管部門(出資人)加蓋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證件復印件。

 

3、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設立企業必須報經批準的,提交有關的批準文件或者許可證書復印件。

 

4、企業法人組織章程(主管部門(出資人)加蓋公章)。

一式三份,工商、國稅、地稅各一份

5、主管部門(出資人)的主體資格證明。

 

6、主管部門(出資人)的出資證明。

 

7、主管部門(出資人)出具的企業法定代表人的任職文件和身份證件復印件(粘帖于《法定代表人信息》附表)。

《法定代表人信息》附表一式四份,工商、質監、國稅、地稅各一份

8、住所使用證明。

 

9、企業申請登記的經營范圍中有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規定必須在登記前報經批準的項目,提交有關的批準文件或者許可證書復印件或許可證明。

 

10、《企業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

 

11、跨原登記主管機關管轄地申請開業的企業法人其主管部門(出資人)為依照《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設立的企業法人的,應當提交出資人經其登記機關核準變更登記取得的分支機構核轉函。

 


項目內容

9、非公司企業法人變更登記

申請材料

材料名稱

備注

1、《非公司企業法人登記(備案)申請書》。

一式四份,工商、質監、國稅、地稅各一份

2、法定代表人簽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權委托書》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證件復印件。

 

3、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規定變更事項必須報經批準的,提交有關的批準文件或者許可證書復印件。

一式三份,工商、國稅、地稅各一份

4、變更事項相關證明文件。

法定代表人變更提交《法定代表人信息》附表一式四份,工商、質監、國稅、地稅各一份;其他變更提交相關證明文件一式三份,工商、國稅、地稅各一份

5、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

 

 

 

 

 

 

 

 

 

項目內容

10、非公司企業法人注銷登記

申請材料

材料名稱

備注

1、法定代表人簽署的《非公司企業法人注銷登記申請書》。

 

2、法定代表人簽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權委托書》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證件復印件。

 

3、企業法人的主管部門(出資人)批準企業法人注銷的文件,或者政府依法責令企業法人關閉的文件,或者人民法院對企業法人破產的裁定。

原件工商收取,國稅、地稅收取復印件各一份

4、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企業法人辦理注銷登記必須報經批準的,提交批準文件。

原件工商收取,國稅、地稅收取復印件各一份

5、企業法人的主管部門(出資人)出具的清理債務完結的證明或者確定清算組織負責清理債權債務的文件。

 

6、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正、副本。

 

7、企業法人公章。

 

8、工商部門出具的《核準注銷登記通知書》復印件。

質監

9、《注銷稅務登記申請審批表》。

一式四份,國稅、地稅各兩份

 

項目內容

11、非法人分支機構設立登記

申請材料

材料名稱

備注

1、《營業單位登記申請書》。

一式四份,工商、質監、國稅、地稅各一份

2、隸屬企業法定代表人簽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權委托書》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證件復印件。

 

3、負責人的任職文件(主管部門(出資人)出具)及身份證件復印件(粘帖于《負責人信息》附表)。

《負責人信息》附表一式四份,工商、質監、國稅、地稅各一份

4、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

 

5、非法人分支機構申請登記的經營范圍中有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規定必須在登記前報經批準的項目,提交有關的批準文件或者許可證書復印件或許可證明。

 

6、非法人分支機構地址的使用證明。

 

7、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規定設立非法人分支機構必須報經批準的,提交有關的批準文件或者許可證書復印件。

 

8、《企業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

 

9、企業法人跨原登記主管機關管轄地的, 企業法人登記機關出具分支機構核轉函。

 

10、隸屬企業法人章程。

一式兩份,國稅、地稅各一份

11、總機構稅務登記證(或“三證合一”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兩份,國稅、地稅各一份

 


項目內容

12、營業單位設立登記

申請材料

材料名稱

備注

1、《營業單位登記申請書》。

一式四份,工商、質監、國稅、地稅各一份

2、隸屬企業法定代表人簽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權委托書》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證件復印件。

 

3、負責人的任職文件(主管部門(出資人)出具)及身份證件復印件(提交《負責人信息》附表)。

《負責人信息》附表一式四份,工商、質監、國稅、地稅各一份

4、主管部門(出資人)主體資格證明。

 

5、營業單位經營范圍涉及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規定登記前必須報經審批項目的,提交有關部門批準文件。

 

6、營業單位地址的使用證明。

 

7、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規定設立營業單位必須報經批準的,提交有關的批準文件或者許可證書復印件。

 

8、《企業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

 

 

 

 

 

 

項目內容

13、營業單位、非法人分支機構變更登記

申請材料

材料名稱

備注

1、負責人簽署的《營業單位登記申請書》。

一式四份,工商、質監、國稅、地稅各一份

2、負責人簽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權委托書》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證件復印件。

 

3、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必須報經有關部門批準的,提交有關的批準文件或者許可證書復印件。

一式三份,工商、國稅、地稅各一份

4、變更事項相關證明。

負責人變更提交《負責人信息》附表一式四份,工商、質監、國稅、地稅各一份;其他變更提交相關證明文件一式三份,工商、國稅、地稅各一份

5、營業執照正、副本(或復印件)。

 

 


項目內容

14、營業單位、非法人分支機構注銷登記

申請材料

材料名稱

備注

1、《營業單位登記申請書》。

 

2、負責人簽署《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權委托書》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證件復印件。

 

3、主管部門(出資人)或企業法人出具的債權債務清理文件。

 

4、被依法責令關閉的,提交責令關閉的文件。

原件工商收取,國稅、地稅收取復印件各一份

5、企業法人跨院登記主管機關管轄地設立的非法人分支機構,提交企業法人的登記機關出具的撤銷分支機構核轉函。

 

6、營業執照正、副本。

 

7、公章。非法人分支機構未刻制公章的提交由企業法人出具的非法人分支機構未刻制公章的證明。

 

8、工商部門出具的《核準注銷登記通知書》復印件。

質監

9、《注銷稅務登記申請審批表》。

一式四份,國稅、地稅各兩份

 


項目內容

15、個人獨資企業設立登記

申請材料

材料名稱

備注

1、投資人簽署的《個人獨資企業登記申請書》。

一式四份,工商、質監、國稅、地稅各一份 

2、投資人身份證明。

四份,工商、質監、國稅、地稅各一份 

3、企業住所證明。

 

4、申請人是投資人委托代理人的,還應提交投資人的委托書和代理人的身份證明或資格證明。

 

5、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規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須報經有關部門審批的業務的有關批準文件。

 

 


項目內容

16、個人獨資企業變更登記

申請材料

材料名稱

備注

1、投資人簽署的《個人獨資企業登記申請書》。

一式四份,工商、質監、國稅、地稅各一份  

2、法律、行政法規規定須報經有關部門審批的業務的有關批準文件。

一式三份,工商、國稅、地稅各一份 

3、申請人是投資人的,應提交投資人的身份證明;申請人是投資人委托代理人的,應提交投資人的委托書和代理人的身份證明或資格證明。

 

4、申請變更企業住所的,應提交新住所證明。

一式三份,工商、國稅、地稅各一份 

5、申請變更投資人的,應提交轉讓協議書或法定繼承文件,以及變更后投資人的照片和身份證明。

新投資人身份證明復印件一式四份,工商、質監、國稅、地稅各一份 

6、申請變更的登記事項涉及到營業執照內容的,應當提交營業執照正、副本。

 

 


項目內容

17、個人獨資企業注銷登記

申請材料

材料名稱

備注

1、投資人或者清算人簽署的《個人獨資企業登記申請書》。

 

2、投資人或者清算人簽署的清算報告。

 

3、營業執照正、副本。

 

4、申請人是投資人的,應提交投資人的身份證明;申請人是投資人委托代理人的,應提交投資人的委托書和代理人的身份證明或資格證明。

 

5、在異地設有分支機構的個人獨資企業,應當提交分支機構所在地企業登記機關核發的分支機構注銷登記決定書。

 

6、工商部門出具的《核準注銷登記通知書》復印件。

質監

7、《注銷稅務登記申請審批表》。

一式四份,國稅、地稅各兩份

 


項目內容

18、個人獨資企業分支機構設立登記

申請材料

材料名稱

備注

1、投資人簽署的《個人獨資企業分支機構登記申請書》。

一式四份,工商、質監、國稅、地稅各一份 

2、經營場所證明。

 

3、投資人委派分支機構負責人的委托書。

 

4、分支機構負責人的身份證明。

一式四份,工商、質監、國稅、地稅各一份 

5、個人獨資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

 

6、申請人是投資人的,應提交投資人的身份證明;申請人是投資人委托代理人的,應提交投資人的委托書和代理人的身份證明或資格證明。

 

7、法律、行政法規規定須報經有關部門審批的業務的有關批準文件。

 

8、總機構稅務登記證(或“三證合一”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兩份,國稅、地稅各一份

 


項目內容

19、個人獨資企業分支機構變更登記

申請材料

材料名稱

備注

1、投資人簽署的《個人獨資企業分支機構登記申請書》。

一式四份,工商、質監、國稅、地稅各一份 

2、法律、行政法規規定須報經有關部門審批的業務的有關批準文件。

一式三份,工商、國稅、地稅各一份 

3、申請人是投資人的,應提交投資人的身份證明;申請人是投資人委托代理人的,應提交投資人的委托書和代理人的身份證明或資格證明。

 

4、申請變更負責人的,應提交變更后新負責人的照片和身份證明。

新負責人身份證明復印件四份,工商、質監、國稅、地稅各一份

5、申請變更經營場所的,應提交新經營場所證明。

一式三份,工商、國稅、地稅各一份 

6、申請變更的登記事項涉及到營業執照內容的,應當提交營業執照正、副本。

 

 


項目內容

20、個人獨資企業分支機構注銷登記

申請材料

材料名稱

備注

1、投資人簽署的《個人獨資企業分支機構登記申請書》。

 

2、營業執照正、副本。

 

3、申請人是投資人的,應提交投資人的身份證明;申請人是投資人委托代理人的,應提交投資人的委托書和代理人的身份證明或資格證明。

 

4、工商部門出具的《核準注銷登記通知書》復印件。

質監

5、《注銷稅務登記申請審批表》。

一式四份,國稅、地稅各兩份

 


項目內容

21、合伙企業設立登記

申請材料

材料名稱

備注

1、全體合伙人簽署的《合伙企業登記申請書》。

一式四份,工商、質監、國稅、地稅各一份 

2、全體合伙人簽署的《全體合伙人名錄及出資情況表》

一式三份,工商、國稅、地稅各一份 

3、全體合伙人的主體資格證明或者自然人的身份證明。

一式三份,工商、國稅、地稅各一份 

4、全體合伙人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的委托書。

 

5、全體合伙人簽署的合伙協議。

一式三份,工商、國稅、地稅各一份 

6、合體合伙人簽署的對各合伙人認繳或者實際繳付出資的確認書。

 

7、主要經營場所證明。

 

8、全體合伙人簽署的委托執行事務合伙人的委托書;執行事務合伙人是法人或其他組織的,還應當提交其委派代表的委托書和身份證明復印件。

執行事務合伙人(委派代表)身份證明復印件四份,工商、質監、國稅、地稅各一份  

9、合伙人以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或者其他財產權利出資,經全體合伙人協商作價的,提交全體合伙人簽署的協商作價確認書;經全體合伙人委托法定評估機構評估作價的,提交法定評估機構出具的評估作價證明。

 

10、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設立特殊的普通合伙企業需要提交合伙人的職業資格證明的,提交相應證明。

 

11、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

 

12、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決定規定在登記前須經批準的項目的,提交有關批準文件。

 

 


項目內容

22、合伙企業變更登記

申請材料

材料名稱

備注

1、執行事務合伙人或者委派代表簽署的《合伙企業登記申請書》。

一式四份,工商、質監、國稅、地稅各一份 

2、全體合伙人簽署的變更決定書,或者合伙協議約定的人員簽署的變更決定書。

一式三份,工商、國稅、地稅各一份 

3、執行事務合伙人或者委派代表指定的代表或者委托的代理人的委托書。

 

4、合伙企業變更經營場所的,應當在遷入新經營場所前申請變更登記,并提交新經營場所使用證明。

一式三份,工商、國稅、地稅各一份 

5、法人、其他組織委派的執行合伙事務的代表發生變化的,提交其繼任代表的自然人身份證明復印件和繼任委派書。

繼任代表的身份證明復印件四份,工商、質監、國稅、地稅各一份 

6、合伙企業變更企業類型的,應當辦理企業名稱變更;普通合伙企業變更為特殊的普通合伙企業的,提交由國家有關部門或授權機構頒發的各合伙人的職業資格證明。

一式三份,工商、國稅、地稅各一份  

7、合伙企業修改合伙協議的,應當提交由全體合伙人簽名、蓋章的新修改的合伙協議或者依據設立登記時合伙協議的約定作出的修改合伙協議的決議。

一式三份,工商、國稅、地稅各一份  

8、合伙人退伙入伙的,提交全體合伙人簽署的《全體合伙人名錄及出資情況表》;其中新合伙人入伙的,還需提交新合伙人的主體資格證明或自然人身份證明、入伙協議以及全體合伙人對新合伙人認繳或者實際繳付出資的確認書。

一式三份,工商、國稅、地稅各一份  

9、合伙人增加或減少對合伙企業出資的,提交全體合伙人對該合伙人認繳或者實際繳付出資的確認書。

一式三份,工商、國稅、地稅各一份  

10、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規定在登記前須經批準的項目的,提交有關批準文件。

一式三份,工商、國稅、地稅各一份  

11、申請變更的登記事項涉及到營業執照內容的,應當提交營業執照正、副本。

 

 

項目內容

23、合伙企業注銷登記

申請材料

材料名稱

備注

1、清算人簽署的《合伙企業登記申請書》。

 

2、人民法院的破產裁定,合伙企業依照合伙企業法作出的決定,行政機關責令關閉、合伙企業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或者被撤消的文件。

一式三份,工商、國稅、地稅各一份 

3、全體合伙人簽署的清算報告。

 

4、營業執照正本和副本。

 

5、在異地設有分支機構的合伙企業,應當提交分支機構所在地企業登記機關核發的分支機構注銷登記決定書。

 

6、工商部門出具的《核準注銷登記通知書》復印件。

質監

7、《注銷稅務登記申請審批表》。

一式四份,國稅、地稅各兩份

 


項目內容

24、合伙企業分支機構設立登記

申請材料

材料名稱

備注

1、執行事務合伙人或者委派代表簽署的《合伙企業分支機構登記申請書表》。

一式四份,工商、質監、國稅、地稅各一份 

2、全體合伙人簽署的設立分支機構的決定書。

一式三份,工商、國稅、地稅各一份 

3、執行事務合伙人或委派代表指定的代表或者委托的代理人的委托書。

 

4、加蓋合伙企業印章的合伙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

 

5、全體合伙人簽署的委派執行分支機構事務負責人的委托書和其身份證明。

執行分支機構事務負責人身份證明復印件四份,工商、質監、國稅、地稅各一份

6、經營場所證明。

 

7、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規定在登記前須經批準的項目的,提交有關批準文件。

 

8、總機構稅務登記證(或“三證合一”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兩份,國稅、地稅各一份

 


項目內容

25、合伙企業分支機構變更登記

申請材料

材料名稱

備注

1、執行事務合伙人或者委派代表簽署的《合伙企業分支機構登記申請書》。

一式四份,工商、質監、國稅、地稅各一份 

2、全體合伙人簽署的變更決定書,或者合伙協議約定的人員簽署的變更決定書。

一式三份,工商、國稅、地稅各一份 

3、執行事務合伙人或委派代表指定的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委托書。

 

4、變更名稱、經營范圍的,提交加蓋合伙企業印章的《合伙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

 

5、變更經營場所的,提交新的經營場所使用證明。

一式三份,工商、國稅、地稅各一份  

6、變更負責人的,提交全體合伙人簽署的任免文件或者依合伙協議作出的任免決定及新負責人的身份證明。

新負責人身份證明復印件四份,工商、質監、國稅、地稅各一份 

7、分支機構經營范圍屬于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決定規定在登記前須經批準的項目的,還應當提交批準文件。

一式三份,工商、國稅、地稅各一份  

8、申請變更的登記事項涉及到營業執照內容的,應當提交營業執照正、副本。

 

 


項目內容

26、合伙企業分支機構注銷登記

申請材料

材料名稱

備注

1、執行事務合伙人或者委派代表簽署的《合伙企業分支機構登記申請書》。

 

2、全體合伙人簽署的注銷分支機構的決定書。

一式三份,工商、國稅、地稅各一份  

3、執行事務合伙人或委派代表指定的代表或者委托的代理人的委托書。

 

4、營業執照正、副本。

 

5、工商部門出具的《核準注銷登記通知書》復印件。

質監

6、《注銷稅務登記申請審批表》。

一式四份,國稅、地稅各兩份

 

項目內容

27、農民專業合作社設立登記

申請材料

材料名稱

備注

1、法定代表人簽署的《農民專業合作社登記(備案)申請書》。

一式四份,工商、質監、國稅、地稅各一份 

2、全體設立人簽名、蓋章的設立大會紀要。

 

3、全體設立人簽名、蓋章的章程。

一式三份,工商、國稅、地稅各一份 

4、法定代表人、理事的任職文件。

 

5、法定代表人、理事的身份證明。

一式四份,工商、質監、國稅、地稅各一份 

6、全體出資成員簽名、蓋章的出資清單。

一式三份,工商、國稅、地稅各一份 

7、法定代表人簽署的成員名冊。

 

8、成員身份證明復印件。

 

9、住所使用證明。

 

10、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證明。

 

11、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

 

12、登記前置許可文件 (業務范圍涉及前置許可的須提交)。

 

 


項目內容

28、農民專業合作社變更登記

申請材料

材料名稱

備注

1、法定代表人簽署的《農民專業合作社登記(備案)申請書》。

一式四份,工商、質監、國稅、地稅各一份 

2、成員大會或者成員代表大會做出的變更決議。

一式三份,工商、國稅、地稅各一份 

3、法定代表人簽署的修改后的章程或者章程修正案。

 

4、變更后的住所使用證明(變更住所須提交)。

一式三份,工商、國稅、地稅各一份 

5、修改后的出資清單(變更成員出資總額須提交)。

一式三份,工商、國稅、地稅各一份 

6、經營項目前置許可文件(變更業務范圍涉及前置許可的須提交)。

一式三份,工商、國稅、地稅各一份 

7、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證明。

 

8、申請變更的登記事項涉及到營業執照內容的,應當提交營業執照正、副本。

 

 


項目內容

29、農民專業合作社注銷登記

申請材料

材料名稱

備注

1、清算組負責人或者法定代表人簽署的《農民專業合作社登記(備案)申請書》。

 

2、

□農民專業合作社成員大會或者成員代表大會依法作出的解散決議
□農民專業合作社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或者被撤銷的文件
□人民法院的破產裁定、解散裁判文書

一式三份,工商、國稅、地稅各一份 

3、

□成員大會或者成員代表大會確認的清算報告
□人民法院確認的清算報告

 

4、成員大會或者成員代表大會作出的債務清償或者債務擔保情況的說明。

 

5、《農民專業合作社法人營業執照》(正、副本)。

 

6、清算組刊登公告的報紙或其復印件(依法免除公告義務的不提交)。

 

7、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證明。

 

8、清算組織成員和負責人產生的文件及名單。

 

9、農民專業合作社分支機構準予注銷通知書(有分支機構的須提交)。

 

10、工商部門出具的《核準注銷登記通知書》復印件。

質監

11、《注銷稅務登記申請審批表》。

一式四份,國稅、地稅各兩份

 

 

 

 

項目內容

30、農民專業合作社分支機構設立登記

申請材料

材料名稱

備注

1、法定代表人簽署的《農民專業合作社分支機構登記申請書》。

一式四份,工商、質監、國稅、地稅各一份  

2、加蓋農民專業合作社印章的《農民專業合作社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

 

3、經營場所使用證明。

 

4、分支機構負責人的任職文件。

分支機構負責人身份證明復印件四份,工商、質監、國稅、地稅各一份 

5、法定代表人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證明。

 

6、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

 

7、登記前置許可文件(業務范圍涉及前置許可的須提交)。

 

8、總機構稅務登記證(或“三證合一”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兩份,國稅、地稅各一份

 


項目內容

31、農民專業合作社分支機構變更登記

申請材料

材料名稱

備注

1、法定代表人簽署的《農民專業合作社分支機構登記申請書》。

一式四份,工商、質監、國稅、地稅各一份 

2、經營場所使用證明(變更經營場所須提交)。

一式三份,工商、國稅、地稅各一份 

3、登記前置許可文件(變更業務范圍涉及前置許可的須提交)。

一式三份,工商、國稅、地稅各一份

4、法定代表人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證明。

 

5、申請變更的登記事項涉及到營業執照內容的,應當提交營業執照正、副本。

變更分支機構負責人的,提交負責人身份證明復印件四份,工商、質監、國稅、地稅各一份

 

 

 


項目內容

32、農民專業合作社分支機構注銷登記

申請材料

材料名稱

備注

1、法定代表人或者清算組負責人簽署的《農民專業合作社分支機構登記申請書》。

 

2、農民專業合作社分支機構營業執照正、副本。

 

3、法定代表人或者清算組負責人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證明。

 

4、工商部門出具的《核準注銷登記通知書》復印件。

質監

5、《注銷稅務登記申請審批表》。

一式四份,國稅、地稅各兩份

 

 

 

 

 

 

 

 

 

 

 

 

項目內容

33、外商投資公司設立登記

申請材料

材料名稱

備注

1、《外商投資公司登記(備案)申請書》。

一式四份,工商、質監、國稅、地稅各一份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證明。

 

3、審批機關的批準文件(批復和批準證書副本1)。

原件工商收取,國稅、地稅收取復印件各一份

4、公司章程。

一式三份,工商、國稅、地稅各一份

5、《外商投資公司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

 

6、投資者的主體資格證明或自然人身份證明。

 

7、董事、監事和經理的任職文件及身份證明復印件。

 

8、法定代表人任職文件和身份證明復印件(粘帖于《法定代表人信息》附表)。

《法定代表人信息》附表一式四份,工商、質監、國稅、地稅各一份

9、依法設立的驗資機構出具的驗資證明。

 

10、股東首次出資是非貨幣財產的,提交已辦理財產權轉移手續的證明文件。

 

11、住所(經營場所)合法使用證明。

 

12、創立大會的會議記錄。

 

13、前置審批文件或證件。

 

14、外商投資公司法律文件送達授權委托書。

 

 

項目內容

34、外商投資公司名稱、住所變更登記

申請材料

材料名稱

備注

1、《外商投資公司登記(備案)申請書》。

一式四份,工商、質監、國稅、地稅各一份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證明。

 

3、依法作出的決議或決定。

一式三份,工商、國稅、地稅各一份

4、法定代表人簽署的章程修正案或修改后的章程。

 

5、名稱變更提交《外商投資公司名稱(企業集團)變更核準通知書》;住所變更提交住所(經營場所)合法使用證明。

一式三份,工商、國稅、地稅各一份

6、營業執照正、副本。

 

 

 

 

 

 

 

 

 

 

 

 

 

 

 

項目內容

35、外商投資公司法定代表人變更登記

申請材料

材料名稱

備注

1、《外商投資公司登記(備案)申請書》。

一式四份,工商、質監、國稅、地稅各一份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證明。

 

3、依法作出的決議或決定。

一式三份,工商、國稅、地稅各一份

4、原法定代表人的免職文件和新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職文件及身份證明復印件(粘帖于《法定代表人信息》附表)。

《法定代表人信息》附表一式四份,工商、質監、國稅、地稅各一份

5、審批機關的批準文件。

原件工商收取,國稅、地稅收取復印件各一份

6、營業執照正、副本。

 

 

 

 

 

 

 

 

 

 

 

 

 

 

 

項目內容

36、外商投資公司投資總額、注冊資本變更登記

申請材料

材料名稱

備注

1、《外商投資公司登記(備案)申請書》。

一式四份,工商、質監、國稅、地稅各一份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證明。

 

3、審批機關的批準文件(批復和批準證書副本1)。

原件工商收取,國稅、地稅收取復印件各一份

4、依法作出的決議或決定。

一式三份,工商、國稅、地稅各一份

5、合同、章程的修改協議。

 

6、法定代表人簽署的章程修正案或修改后的章程。

 

7、依法設立的驗資機構出具的驗資證明。

 

8、刊登減資公告的報紙報樣及債務清償報告或債務擔保證明。

 

9、營業執照復印件。

 

 

 

 

 

 

 

 

 

 

 

 

 

 

項目內容

37、外商投資公司營業期限變更登記

申請材料

材料名稱

備注

1、《外商投資公司登記(備案)申請書》。

一式四份,工商、質監、國稅、地稅各一份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證明。

 

3、審批機關的批準文件(批復和批準證書副本1)。

原件工商收取,國稅、地稅收取復印件各一份

4、依法作出的決議或決定。

一式三份,工商、國稅、地稅各一份

5、合同、章程的修改協議。

 

6、法定代表人簽署的章程修正案或修改后的章程。

 

7、營業執照復印件。

 

 

 

 


 

項目內容

38、外商投資公司股東變更登記

申請材料

材料名稱

備注

1、《外商投資公司登記(備案)申請書》。

一式四份,工商、質監、國稅、地稅各一份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證明。

 

3、審批機關的批準文件(批復和批準證書副本1)。

原件工商收取,國稅、地稅收取復印件各一份

4、依法作出的決議或決定。

一式三份,工商、國稅、地稅各一份

5、法定代表人簽署的章程修正案或修改后的章程。

 

6、股權轉讓協議。

一式三份,工商、國稅、地稅各一份

7、依法經其他投資方同意轉讓的聲明。

 

8、股權受讓方的主體資格證明。

一式三份,工商、國稅、地稅各一份

9、外商投資公司法律文件送達授權委托書。

 

10、營業執照復印件。

 

 


 

項目內容

39、外商投資公司投資者名稱變更登記

申請材料

材料名稱

備注

1、《外商投資公司登記(備案)申請書》。

一式四份,工商、質監、國稅、地稅各一份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證明。

 

3、投資者名稱變更的證明文件。

一式三份,工商、國稅、地稅各一份

4、法定代表人簽署的章程修正案或修改后的章程。

 

5、營業執照復印件。

 

 


項目內容

40、外商投資公司經營范圍、公司類型變更登記

申請材料

材料名稱

備注

1、《外商投資公司登記(備案)申請書》。

一式四份,工商、質監、國稅、地稅各一份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證明。

 

3、審批機關的批準文件(批復和批準證書副本1)。

原件工商收取,國稅、地稅收取復印件各一份

4、依法作出的決議或決定。

一式三份,工商、國稅、地稅各一份

5、法定代表人簽署的章程修正案或修改后的章程。

 

6、經營范圍變更提交合同、章程的修改協議。

 

7、經營范圍變更提交前置審批文件或證件。

原件工商收取,國稅、地稅收取復印件各一份

8、營業執照復印件。

 

 


項目內容

41、外商投資公司注銷登記

申請材料

材料名稱

備注

1、《外商投資公司登記(備案)申請書》。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證明。

 

3、原審批機關同意注銷的批準文件。

原件工商收取,國稅、地稅收取復印件各一份

4、依法作出的決議或者決定。

一式三份,工商、國稅、地稅各一份

5、經依法備案、確認的清算報告。

 

6、分公司的注銷登記證明。

 

7、營業執照正、副本。

 

8、工商部門出具的《核準注銷登記通知書》復印件。

質監

9、《注銷稅務登記申請審批表》。

一式四份,國稅、地稅各兩份

 

 

 

 

 

項目內容

42、外商投資公司分支機構設立登記

申請材料

材料名稱

備注

1、《外商投資公司分支機構登記申請書》。

一式四份,工商、質監、國稅、地稅各一份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證明。

 

3、審批機關的批準文件。

原件工商收取,國稅、地稅收取復印件各一份

4、隸屬公司章程。

一式三份,工商、國稅、地稅各一份

5、隸屬公司出具的分公司負責人的任職文件及身份證明復印件(粘帖于《負責人信息》附表)。

《負責人信息》附表一式四份,工商、質監、國稅、地稅各一份

6、住所(經營場所)合法使用證明。

 

7、前置審批文件。

 

8、隸屬公司營業執照復印件(加蓋公司印章)。

 

9、總機構稅務登記證(或“三證合一”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兩份,國稅、地稅各一份

 

 

 

 

 

 

項目內容

43、外商投資公司分支變更登記

申請材料

材料名稱

備注

1、《外商投資公司分支機構登記申請書》。

一式四份,工商、質監、國稅、地稅各一份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證明。

 

3、隸屬企業依法作出的決議或決定。

一式三份,工商、國稅、地稅各一份

4、分支機構名稱變更提交隸屬企業名稱變更證明復印件;營業場所(地址)變更提交住所(經營場所)合法使用證明;分支機構負責人變更提交外商投資公司分支機構負責人任免文件及身份證明復印件;隸屬企業的企業類型變更證明。

負責人變更提交《負責人信息》附表一式四份,工商、質監、國稅、地稅各一份;其他變更提交相關證明文件一式三份,工商、國稅、地稅各一份

5、其他有關文件(審批機關的批準文件等)。

原件工商收取,國稅、地稅收取復印件各一份

6、分支機構名稱變更、(營業)期限變更、經營(業務)范圍變更、企業類型變更提交隸屬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加蓋隸屬企業印章)。

一式三份,工商、國稅、地稅各一份

7、分支機構營業執照復印件。

 

 

 

 

 

項目內容

44、外商投資公司分支機構注銷登記

申請材料

材料名稱

備注

1、《外商投資公司分支機構登記申請書》。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證明。

 

3、審批機關的批準文件。

原件工商收取,國稅、地稅收取復印件各一份

4、依法作出的決議或決定。

一式三份,工商、國稅、地稅各一份

5、營業執照正、副本。

 

6、工商部門出具的《核準注銷登記通知書》復印件。

質監

7、《注銷稅務登記申請審批表》。

一式四份,國稅、地稅各兩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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